一、城市化进程推动能源需求持续增长
“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了城市化水平提高4%、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的目标。
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节约能源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建设的持续发展,能源需求总量将持续增长,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也将持续增长。
二、中国建筑节能概况和发展趋势
中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也是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能源供应和能源安全对于中国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曾指出,建筑能耗已经占我国社会总能耗的30%。按照2009年中国总能耗30.66亿吨标准煤计算,我国每年的建筑能耗已达到9.2亿吨标准煤。2010年7月5日,联合国环境署发布了中文版的《建筑与气候变化:决策者摘要》(简称《摘要》)。《摘要》显示,建筑业排放的温室气体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30%,并消耗了全球40%的能源。
巨大的能源消费直接关系到国家的能源供应和能源安全,做好建筑节能工作是对环境和生态的贡献。
中国在建筑节能方面已经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有了实质性进展。截至2009年底,全国节能建筑面积累计达到40.8亿平方米,可形成36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9360万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稳步推进。截至2009年采暖季前,北方15个省、市、自治区已完成建筑节能改造1亿多平方米。
尽管如此,中国在建筑节能方面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比如,仍有少量新建建筑未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还十分艰巨。供热采暖系统运行效率不高,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和材料还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等。这些问题之所以存在,有认识方面的原因,有技术方面的原因,也有管理方面的原因。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重点有:加强对新建建筑的节能监管;强化对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监管和改造,继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加快对高耗能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积极促进节能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推进节能农房建设。
三、政策、标准和法规不断完善
我国的建筑节能工作始于上世纪80年代。1986年3月,我国发布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明确了民用建筑节能率目标是30%。1994年,原建设部制定了《建筑节能“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修订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将民用建筑节能率目标调整为50%。1999年,原建设部出台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对建筑节能各项任务、相关责任主体的职责等作出了规定。2006年6月1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正式执行。该标准给“绿色建筑”、“热岛强度”等术语下了定义,构建了绿色建筑评估指标体系。2006年8月6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2006年9月,原建设部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十一”期间节约1.1亿吨标准煤的目标。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2007年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2008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开始施行,明确建筑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执行建筑节能标准,鼓励在建筑中使用新型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鼓励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08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2008年10月1日开始施行。这些政策、标准、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节能减排和建筑节能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我真诚地希望关注中国节能减排和建筑节能的有识之士共同努力,加强合作,推进节能减排和建筑节能工作取得更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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