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光临华瑞中国制冷网氨制冷节能专家!
服务热线0539-2917777
制冷剂 螺杆机 阀门 配件 制冷剂 螺杆机 阀门 配件
新建筑须实施供热计量规定
作者:佚名 时间:2012-05-30 02:32 已阅:457 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对新建建筑、既有建筑的供热计量设计改造、运行收费和监管处罚作出明确规定。
  按照要求,新建建筑的设计、审图机构均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单位若无法提交包含供热计量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将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监理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职责到位。
  同时,在对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时,必须同步进行供热计量改造。办法还要求供热单位应依法做好能源消耗统计工作,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关于我们

制冷网介绍

使用协议

版权隐私

加入我们团队

操作教程

加入制冷网

发布产品信息

大宗采购流程

使用教程

服务时间:09:00-21:00

客服热线:0539-2917777

手机(微信):17865050601

Copyright © 2001-2010 Zhilengwang.Cn All Rights Reserved.鲁公网安备 37131202371556号 鲁ICP备12025014-1号

中国制冷网-版权归山东瑞华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