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风能、太阳能资源优势,加快合理利用和开发步伐,促进风能、太阳能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制定下发《巴彦淖尔市风能、太阳能发电建设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就风能、太阳能探测管理、规划及风能、太阳能项目规划管理等事项做出明确要求。
《办法》指出,测风测光必须由市发改委统一组织,气象部门参与并组成测风测光小组,测风测光资料在定期汇总和经市气象局审查后,才可由具备测风测光资质的公司出具评价资料。同时《办法》指出市发改委要会同气象部门组织好风能、太阳能建设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候灾害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