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将于6月1日起实施,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并有集中空调系统的大型公共建筑,将执行65%的强制节能设计标准。
公共建筑占比不大,能耗却占到一半
省建设厅副厅长顾小平介绍,江苏80%以上的煤炭、90%以上的石油要从外省输入,而气候条件上属于“冬热夏冷地区”。由于全省每年新增建筑面积1亿多平方米,建筑能耗已占全省总能耗的20%,未来20年这一比例有可能达到35%。
目前的建筑能耗,有一半出自楼堂馆所这些大型公共建筑。2009年,全省新建建筑节能设计率达到100%,竣工项目达标率达99.4%,均高于全国水平,但公共建筑节能仍有潜力可挖。原因在于设计上的铺张,而日常运行中又疏于节能管理,建筑能耗5-10倍于普通建筑。因此,让大型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同样执行50%的节能设计标准,显然已不适宜。
浪费能源四宗罪,设计不当是关键
2009年,仅南京市公共建筑开工面积就达245万平方米,如果全部达到节能设计标准,每年可节约20万吨标准煤。
省建筑节能设计院专家认为,大型公共建筑成为耗能重灾区,多数是不科学的设计带来的。专家历数这类建筑的能耗“四宗罪”:一是片面追求建筑外形奇特怪异。二是大幕墙盛行,空调能耗居高不下。三是新能源应用率低,技术普及不到位。四是追求装饰装修奢华,忽视声光热等综合使用功能。
省住建厅科研设计处处长陈继东处长认为,未能形成经济适用、集约高效的建设理念,也导致对后期可持续运行的忽视。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对公共建筑规定不够具体,监督执行中随意性较大,也给这些耗能建筑“出炉”以可乘之机。
江苏标准超国标,建筑该用新能源
相比国家标准,我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分类细化,标准更严,并融入了国内外适合我省自然气候条件的最新节能技术,设置了11条强制性条文。
据江苏标准主编夏卓平总工介绍,我省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把公共建筑分为两类:一类是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有集中空调系统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2万-0.5万平方米、使用中央空调的重要公共建筑;一类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或虽然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但不使用或仅部分设置中央空调的建筑。由于前者能耗通常是后者的3-8倍,标准要求按照65%的标准节能设计。
建筑维护结构是节能的关键,我省要求公共建筑的窗墙比不大于0.7,而“有中央空调的大型公建”这一比例不大于0.5,限制耗能的窗户面积。考虑到公共建筑更有条件利用新能源,“江苏标准”要求此类建筑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光伏发电三个可再生能源系统中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