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各地方政府签订了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地方政府确保完成2010年工作任务。按照要求,2010年全国将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住房58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20万户,均比去年有较大幅度增加。
近日,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某前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责任状是用行政手段力求避免政府关于保障房的政策再次成为‘空调’。”
保障房建设进展缓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签字仪式上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把落实责任书明确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列入政府重要的工作日程,加强对各市县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资金、土地、税费政策,抓紧项目开工建设,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确保完成目标责任书确定的2010年工作任务。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某前官员向记者表示:“之所以用责任状的方式,是因为今年前几个月保障房建设进度不尽如人意,责任状是用行政手段避免政府关于保障房的政策再次成为‘空调’。责任状表明政府完成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的决心,这次将涉及到官员的乌纱帽。”
事实上,保障性住房虽然年年都有计划,但完成进度一直非常缓慢。2008年初,上海新江湾城B3-01地块要兴建经济适用房,直到2008年10月23日,杨浦区规划局公告,其已被市政府列入2009年新开工建设4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市级项目。但2010年已经到了,这块经济适用房用地依然没有动静。
2009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8月底,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仅完成投资394.9亿元,完成率仅为23.6%。
罚则不明确落实难到位
上述人士表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最没有兴趣的就是地方政府。实际上,保障房是地方政府在出钱盖,如保障房建设中经适房用地没有土地出让金,而且税费减半。这对于土地财政占收入40%—50%的地方政府来说,是一件的划不来的事情。”
根据规定,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是中央财政支付转移加地方政府资金支出。根据规定,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中,净收益的5%用来建廉租房。2008年,将这一比例提到10%。
但是,众所周知,住建部既管不了土地、税收,也管不了银行,因此这次问责制的实际效果还需拭目以待。
有业内人士表示:“住建部等中央部委不能满足于签订一纸住房保障责任书,而要督促地方政府把相关政策措施与承诺落实到位。对保障房建设缓慢的地方政府划定界桩,明确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