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地方政府“阳光采购”频频引发争议。本为引进竞争、节省支出的政府采购,究竟生了什么“病”?
“阳光采购”有潜规则
在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大楼建造中,有十余个政府采购项目,实际结算价远远高出中标价。其中,这栋大楼的空调系统安装中标价109.8万元,结算价则高达875.5万元。对此事件,当地数位退休老干部向省纪委、省工商局等部门实名举报,但据记者了解,直到现在依然没有查清。
长沙市还有一个废弃物污水处理项目,政府采购时的中标公示价为5346万元,但实际结算价至少比中标价高出上千万元,这引起了审计部门关注。
记者调查发现,这个项目开标后,多家投标公司质疑招投标程序涉嫌违规。据参与竞标的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介绍,招标公告曾规定:“项目设投标报价上限值,上限值在开标前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但在开标前3天,招标方突然取消了投标上限值。他们表面上以较低价格中标,暗地里却以远高于中标价结算。
昆明市财政局、纪委和公安局等多个部门近期被曝集体“高价”采购。其中,昆明市财政局采购4台服务器、68台台式机、8台笔记本电脑,成交价57万余元,比市场价约高一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125台笔记本电脑,每台6760元,而中标机型市场价为5099元,一单生意就比正常价格高出21万元……
但面对种种质疑,昆明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不以为然。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陈一凡解释说:“我们承诺,采购决无暗箱操作。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都是我们的监督单位。”他表示,昆明市的政府采购,完全是按法定程序进行,信息“公开、公正、透明”,是“阳光采购”。
此前,长春市一部门的政府采购清单中,也出现近3万元的一台电脑。面对质疑,昆明和长春有关部门都给出相同的“****”:买高配置设备是“工作需要”。
“什么工作需要?一些地方政府采购竞标,比的不是价格、不是质量,而是关系。”曾参与政府采购的昆明市供货商李某称,“买的东西次一点,供应商赚一点,回扣拿一点”是一些地方政府采购的“三点”规律。少数负责采购的公职人员甚至会和供货商“共谋”赚取差价。
环环皆有“漏洞”
财政部数字显示,我国政府采购规模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2002年为1009.6亿元,2009年则突破7000亿元。财政部有关人士坦承:由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起步较晚,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监督不到位具体体现审批关、招投标关和公告关都有漏洞,使一些地方的监督形同虚设。”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傅大中说。
在“审批关”中,一些职能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在“招投标关”中,一些地方只是走个程序,实则猫腻多多。湖南一位多年参与政府采购的厂商说,他们多次遭遇一些地方政府采购人提前透露标底给“自己人”,合伙商量“围标”、“陪标”等早已不是秘密,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几家企业长期垄断政府采购的局面。
政府采购的最后一个流程是“公告关”。湖南省法学专家陈杰人表示,像昆明和长春的“高价”采购,只简单公布招投标结果,不公开事前、事中情况,公众很难发现个中“道道”,监督也就无从谈起。
立体监督取信于民
据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汪玉凯等专家介绍,我国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实施以来,一直未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存在一些法律盲区,为一些“灰色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要刹住政府采购中的“歪风”,应在制度和程序上“补漏”,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在制度“补漏”前提下,还应让公众监督参与到政府采购中。
为防止“采购腐败”发生,近年来山东烟台市探索建立采购事前需求论证制度,节约了大量财政预算资金。烟台市一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程项目,采购人提出的预算为4000多万元,但经过各方参与的事前论证,预算最终被“砍”去了一半。
“实践证明,在财政审批关中,引入社会监督十分必要。”傅大中等专家认为,财政部门应将政府采购预算细节在网站和媒体上公示,如果公众有异议,要吸收专家等重新调查,或举行听证会,有效规避“审批关”中出现滥用职权行为。
“公告关”也不能一“告”了之。汪玉凯等人表示,除了公众监督外,审计、监察机关应加大过程监督,及时向公众通报结果,取信于民。
“建议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向社会公示。”湖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院长王学杰说,只有严格监督和惩戒机制,“阳光采购”才能名副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