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郑州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实施意见》:从2010年开始,集中供热区域内新竣工建筑以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
多年来,郑州市冬季供热一直采取按面积收费的方式,也就是一次性缴纳整个冬季的取暖费。这种收费方式,受到不少市民的质疑:白天一天都在上班,家里开着暖气浪费得让人心疼。
新出台的意见指出,今后,郑州要大力推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具体情况是:从2010年开始,集中供热区域内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用两年时间,完成单体建筑面积大于两万平方米的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期盼多年的计量收费,终于要实现了。”昨天,郑州市民刘先生仍有些担心,现在郑州市绝大部分小区都不具备计量收费的条件,要实行计量收费,就要对现有的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安装计量表等器具,这些钱谁来出?节能建筑如何认定?如果一幢楼有的住户愿意改造而另一部分住户不愿意改造怎么办?“我们还没有收到正式文件,将研究一下是否开个新闻通气会。”昨天,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有关人士说。“往年,暖气费都是交给物业公司;今后,暖气费可以交给银行了。当然,这只局限于小区热交换站移交热力公司管理的小区用户。”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开展,将慢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