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户居民以上小区 不得出现低压片区
标准提出,通过完善设施满足居民用水压力需求,承载1000户居民以上的小区不得出现低压片区。对因地面标高较高而导致水压不足且区域内居民用户超过2万户的,应建设加压泵站或高位水池。供水管网按供水面积每10平方公里设置一处测压点。
供水企业因工程施工等原因实施较大范围计划停止供水或降压时,应提前48小时向社会公示。小范围停水应提前24小时以公告或电话等方式通知用户,以便用户贮水备用。计划停水时间超过24小时的,供水企业应视抢修情况采取临时供水措施,向受影响范围内的居民集中居住区采取送水等临时供水措施。
抢修人员30分钟到现场 燃气实行限时办理服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接到燃气事故报警的同时,应当提示用户关闭燃气角阀、自然通风、禁止开关电器及在现场拨打电话等安全措施,抢修人员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险情,尽快恢复。事故抢修及时率和处结率必须达到100%。
供热申请以单元为单位 符合条件15日内签协议
需要申请用热的单位和居民,应向供热单位申请办理用热手续。散户居民应当以整楼、整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针对符合供热条件的用户,一般情况下,供热单位应在15日内与热用户签订开户协议。
供热单位不得因个别用户不交费而牵连整单元整栋楼或整个小区、宿舍用热。对于供热报停问题,供热服务标准化提出,具备分户控制的单户或整单元、整幢楼申请停止用热且具备单元阀控制的热用户,可在当年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书面停止用热申请。具备分户控制的单户居民用户,在办理停热手续时应向供热单位缴纳热网运行成本费,其征收标准不超过每户总热费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