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环保税税额标准陆续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下称“环保税法”)要求,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具体税额可由各地在法定税额幅度内提出。
1、京津冀和周边省份适用税额普遍较高。
日前召开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北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额分别为每污染当量12元和14元,均按法定幅度“最高标准”执行。
对此,北京市财政局介绍说,主要是从有利于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首都功能定位三方面考虑。
另一方面,由于北京市排污收费金额远低于环保投入,难以体现“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从高制定环境保护税税额标准,有利于强化排污者责任,促进污染企业采取有效减排措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2、 河北省环保税方案也已经提交审议。
按照当地方案,将环保税主要污染物税额标准按地域分为三档,暂不增加同一排放口征收环保税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
3、山东执行较高的大气污染物税额,但对不同种类的大气污染物区别对待。
根据该省确定的方案,应税大气污染物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6元,其他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元。
4、综合来看,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东等地,公布的税额标准处于相对较高的标准区间,西部地区则处于较低区间。
目前,辽宁、吉林、安徽、江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省份明确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根据环保税法确定的最低限额征收,即每污染当量分别为1.2元和1.4元。
而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和西南地区的贵州、云南等地制定的税额均略高于环保税法规定的最低税额。
江苏、海南和四川确定的税额适中。其中,江苏规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征收税额分别是每污染当量4.8元和5.6元,四川为3.9元和2.8元。
二、关于工业噪声污染
目前来看,关于工业噪声污染这部分的税额是相对固定的。即按照企业超出所在地工业噪声标准,企业超标的噪声分贝档位,每月缴纳固定的税额。
一般城市的工业区噪声标准,昼间65分贝(50~70分贝不定)、夜间55分贝(40~55分贝不定)。
根据该省确定的方案,应税大气污染物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6元,其他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元。
4、综合来看,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东等地,公布的税额标准处于相对较高的标准区间,西部地区则处于较低区间。
目前,辽宁、吉林、安徽、江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省份明确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根据环保税法确定的最低限额征收,即每污染当量分别为1.2元和1.4元。
而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和西南地区的贵州、云南等地制定的税额均略高于环保税法规定的最低税额。
江苏、海南和四川确定的税额适中。其中,江苏规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征收税额分别是每污染当量4.8元和5.6元,四川为3.9元和2.8元。
二、关于工业噪声污染
目前来看,关于工业噪声污染这部分的税额是相对固定的。即按照企业超出所在地工业噪声标准,企业超标的噪声分贝档位,每月缴纳固定的税额。
一般城市的工业区噪声标准,昼间65分贝(50~70分贝不定)、夜间55分贝(40~55分贝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