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年前的一晚,我与万科的王石在长沙华天宾馆聊天,前后差不多4小时,除了谈及他刚登上珠峰的趣闻,大部分时间都在聊贿赂问题。除了吐露诸如只能在城郊接合部买地,偶尔受到一些官员刁难等苦衷外,王总大多说的是不行贿的好处和必要性。我则说了几个因不行贿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例子,并向他讨教。他给不出良方。我内心知道,唯一的良方是“输得起”。 此前一名远大前销售负责人发来短信,说首都机场原董事长李培英被执行死刑这件事让他感到欣慰,我脑海里顿时浮现李培英大学在读的儿子在我家吃饭的情形。那时,因为机场方要远大与一家中间商签合同,可以多付13%,而我们认定这是变相贿赂而拒绝,这个密切得不行的关系居然也断裂了。一座在我眼中是世上最气派的机场的中央空调项目,拱手让给了行贿者……看着短信,我为李培英的儿子难过。 还是短信。年初收到《浙商22条军规》,一位企业家要我转发给他,发出后我问他对第11条“行贿但不举证”怎么看,他照例是油嘴:泡不泡妞是各人自己的事。我多次听他列举行贿的种种坏处,现在却发现他一点也不痛恨行贿。每一个当老板的人,在日常工作中,或多或少要防自己下属受贿,不少人还用心良苦地设计出种种防贿措施,如招标、多人分别介入谈判、老板一支笔审批等。试想,如果允许下属对他人行贿,哪里管得住自己的人不受贿?企业文化两张皮,一定让老板们被吃里爬外者算计——暗箱“招标”、陷阱合同、劣质商品、虚高价格、短斤少两、缺少东西……不一而足。 王石选择“不行贿”这个标签,可以说做了一件大好事,让全社会相信不贿赂也可办成很成功的公司。不过,王石说:一个公司,如果从制度上确定一件事不能做,那财务上就无法支出。作为万科来讲,它是制度上不允许行贿。”可我认为,仅仅做到公司不行贿是远远不够的。远大为了防范营销人员行贿只给他们2%的资金,使他们构不成任何“行贿竞争力”,这才能断绝他们行贿的动机。现在社会公司直接行贿的可能少之又少。在营销以外的场合,远大与政府联络的人员、法务人员,除了节日送一些自产的点心和小礼品外,没有一分钱的额外开支,尽管时常要面对极低的办事效率、输掉不该输的官司、失掉本该得的补贴等令人难受的事。 如果你坚持不行贿,并常常对外宣称这是真的,比如远大员工们将一篇描写不行贿的册子《远大窄门》散发了数万本。最重要的是,只要公司从上到下建立了一种不行贿的企业文化,那你得到的总比失去的多——客户是你的真朋友,官员们也敢大胆支持你,员工不易受贿且与你同心同德。这样,你会比别人更有成就感,心情更好。想想看,当老板最大的成功是什么?当然是心情好。(作者系远大空调有限公司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