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律的主要目的是:
推动建筑能效性能不断提高
鼓励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使用并提升其使用比例
确定建筑能效认证综合标准
新法律对建筑中能效的减税措施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对10年期间投资总成本的65%进行补助。该刺激政策针对所有类型的措施,有效期延长至2013年12月31日,而对于公寓,该政策可以延长至2014年6月30日。对于每个补助项目,最高金额限定为60,000欧元,相对应的总投资即92,300欧元。
到今年底,法律制订者们针对框架性的刺激政策建立细则,包括能效和节水措施,以及抗震和建筑安全等。此刻,谁也不知道新的刺激计划如何和可再生能源供暖税惠计划相结合,而可再生能源供暖税惠计划已于2013年1月起实施。
对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将获得50%的减税,这项规定将保持不变,其有效期也将到2013年12月31日。
综上所述,如果一个人计划安装太阳热能系统,根据太阳热能系统的类型和所在地区,可以选择如下三种刺激政策:
建筑能效:获得65%的减税
建筑节能改造:50%的减税
可再生能源供暖税惠计划
新法律还提出了对安装商进行认证,以满足一些协会提出的要求。但第28号法令提出的新规则可能会对目前已经遭受经济危机影响的大量安装商们更加雪上加霜。
事实上,第7款已经取消了第28号法令所做的更改。可再生能源系统安装和维护专业资格可以由那些在2008年第37号法令中第4条款第1段a、b、c和d中所描述的具备技术和专业技能的人员获得。修订案中提出了如下重要的内容:
已经获得可再生能源系统认证,并一直进行实际操作的管道技工将被认为已认证过的,并允许继续从事该项工作。
所有具备2008年第37号法令规定的技术和专业技能的安装商将获得认证,并不必参加培训和审核课程。
截至到今年底,各地可以组织有关可再生能源系统安装商的培训工作。但安装商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培训,这不是强制要求。
针对最后一条,政府将进行继续讨论何种方式是最佳的,以保证持续高效的培训,这不仅可以保证专业队伍的高水平,也可以不断满足新领域的培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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