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王先生将近一万公斤大蒜送到高密市某冷藏食品有限公司并存于冷库中,待提取大蒜对外出售时,发现大蒜已全部发芽。随后,王先生将冷藏食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但是双方对事实、损失争议很大,高密市人民法院柏城法庭进行了多次调解,最终顺利结案,王先生还将一面锦旗赠给法官表示感谢。 提取大蒜时发现发芽
记者了解到,市民王先生于2011年10月将近一万公斤大蒜送到高密市某冷藏食品公司,并存于冷库中。但是,当王先生想提取大蒜对外出售时,发现大蒜已全部发芽,而双方存大蒜的过程只是口头协商,没有任何书面约定,所以发生了纠纷。
随后,王先生将冷藏食品公司起诉到高密法院柏城法庭。原告既没有合同,也没有其他证据,只有一份库存单,不能明确双方仓储保管合同中的相关权利和义务。随即,法庭启动了诉调对接机制,对双方进行了诉前调解。但是 ,双方对事实、损失争议很大,矛盾尖锐。“是原告主动找朋友介绍说情暂放在我这里的,而且说出现问题也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我没向他收取任何保管费。”被告表示,对诉讼非常不接受。因双方说辞差距甚远,诉前调解也一时陷于僵局,工作无法进展,最终不能在诉前达成一致意见。柏城法庭进行了立案处理,将案件转入诉讼程序。
法院调解达成赔偿
记者了解到,庭审中原、被告各执一词,在无其他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言的情况下,案件事实难以查清,虽经多次庭后调解,双方仍未形成一致意见。原告每次来法庭都要随身携带至少一件录音、录像仪器,声称对法庭的工作进行监督。
在案件审理陷入僵局之时,合议庭的法官重新梳理此案,发现被告虽然非常气愤原告起诉之事,但是承认同意让原告将大蒜放在其冷库里,发现发芽后通知原告将大蒜提走。法庭针对这一情况,找到双方代理律师,具体分析了双方在存放过程中的过错、责任、权利和义务,展开对双方当事人情、理 、法交融的调解攻势。特别是邀请双方的亲朋好友,与代理律师一起做工作。原告王先生在法官真诚、耐心的工作态度面前,打消了和法院 、法官的抵触情绪,回到了法庭的调解思路上。同时原告也认识到自己的责任,最终将起诉时要求的10多万元补偿降到了2万元,最终双方同意1.8万元调解结案。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