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6月1日~2013年5月31日,对公共建筑和工业项目采用“干空气能间接蒸发冷水机组空调系统”的,由自治区财政安排的相关专项资金中给予补贴,其中公共建筑累计在180万平方米以内,按建筑面积15元∕平方米的标准补贴;工业项目空调系统投资额累计在1亿元以内,按投资额的5%给予补贴。
单一来源采购,专项资金补贴,税收优惠政策,一份涵盖6项优惠政策,由自治区七部委拟定,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的文件日前下发,直接受惠者将是干空气能制冷研发企业,这也被视为我区能源结构调整的又一个信号。
干空气在由干变潮的过程中,能为空调提供所需要的能量,这种干燥空气所具有的能量,就是“干空气能”。对于建设进程加快,节能减排压力加大下的新疆来说,环保节能性能突出的“干空气能”已进入政府视线。这份并不长的文件简明扼要地列出了6项优惠政策,明确对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企业资金投资确定采用集中空调的公共建筑和工业项目,应当采用“干空气能间接蒸发冷水机组空调系统”,并实施单一来源采购。在上述时间段内,对采用该空调系统的公共建筑和工业项目,按1%减收城市市政公用基础建设配套费。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干空气能间接蒸发冷水机组空调系统”专用设备,经自治区经信委认定,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还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非财政资金或国有企业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和工业项目,凡采用“干空气能间接蒸发冷水机组空调系统”,该空调系统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通过商务谈判方式确定造价。
此外,自治区相关部门的各类计划中应加大对现有大中型干空气能制冷设备的推广应用力度,积极支持小型化户用干空气能制冷设备的研究开发工作。
“政府层面出台能够对新能源企业的支持性政策,显示了自治区推进节能减排,调整能源结构的信心和力度。”新疆绿色使者空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陈亚男对于文件将对市场释放的利好作用充满信心。
蒸发冷却技术已有上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历史,最早出现的是直接蒸发冷却技术,也就是利用空气和水直接接触,使空气湿度增大而降温,但这种技术降温幅度有限,且冷却处理后的空气湿度增加,其排除室内余湿的能力降低,无法在任意室外条件下同时排热和排湿。间接蒸发冷水制冷的核心技术,则是在直接蒸发冷却过程中,通过换热结构和特殊材料,在水和空气“不见面”的过程中实现降温。经过这一技术冷却,空气的温度可以接近露点。由于整个系统的驱动源为室外干燥空气,相对于传统空调系统,可节能40%~70%。同时通过节电而节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减少空气污染。
干空气能制冷并非完美无缺。因为空气越干燥,其容纳水汽能力越强,因此这一新能源的利用仅在干燥地区有良好表现,不过这也恰恰使得这一技术更有利于在干空气资源丰富的西北地区大面积推广。据不完全统计,以“干空气能”作为驱动能源的间接蒸发冷水机组空调系统,在我区公共建筑的应用已接近两百万平方米,去年新落成的国际博览中心就是采用的这一新能源。(亚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