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高效节能空调推广项目。项目单位通过虚报节能空调销售安装数量,套取中央财政高效节能空调推广补贴资金981.78万元。
2、广东省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高效节能空调推广项目。项目单位通过多报节能空调销售量,违规获得中央财政高效节能空调推广补贴资金2157.76万元。
3、广东省中山格兰仕日用电器有限公司高效节能空调推广项目。项目单位通过多报节能空调销售量,违规获得中央财政高效节能空调推广补贴资金1779.4万元。
4、广东省TCL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高效节能空调推广项目。项目单位通过多报节能空调销售量,违规获得中央财政高效节能空调推广补贴资金1830.88万元。
5、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高效节能空调推广项目。项目单位通过多报节能空调销售量,违规获得中央财政高效节能空调推广补贴资金118.3万元。
6、广东省广州数码乐华科技有限公司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项目。项目单位通过将中标公布之前销售的彩电纳入申报范围,违规获得中央财政五大类节能家电推广补贴资金63万元。
7、陕西省宝鸡长岭冰箱有限公司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家用电冰箱推广项目。项目单位通过虚报电冰箱推广申报资料,骗取中央财政五大类节能家电推广补贴资金2093万元。
8、安徽省中国扬子集团滁州扬子空调器有限公司高效节能空调推广项目。项目单位通过不实申报材料,违规获得中央财政高效节能空调推广补贴资金37.72万元。
审计署报告中称目前以上项目都已在整改中。此外,其他有关地方部门和项目单位已将被挤占挪用的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2.05亿元,收回被套取骗取的资金2.14亿元。审计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9起,涉案人员41人,目前正在依法查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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