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3年6月1日起,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电、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价格实现与工业用电同价。对于尚未实现商业与工业用电同价的江西、新疆、广东、贵州省(区),要抓紧研究商业与工业用电同价实施方案,结合销售电价调整,实现商业与工业用电同价。
电价调整落实时间提前,并对尚未实施调整的省份重点催办。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重点提到“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该措施于2013年6月30日前执行到位”。
目前,多数地区已经陆续落实了相关政策。对于未落实的地区,此次通知提出了重点催办,预计全国范围内电价都将会尽快完成调整。
下游盈利状况改善有助于提高冷链设备需求。用电成本是冷库成本占比在50%-60%左右。之前我国冷库普遍执行的是商业用电,商业用电比工业用电价格高出40%。我们认为用电成本过高是造成目前冷库盈利能力较低的主要原因。冷库用电由商业电价转为工业电价后,有助于改善农产品冷库企业的盈利状况,继而影响其对设备的采购意愿,冷链设备相关企业将受益。
预计电价调整执行到位后,下半年冷链设备需求将有明显恢复。结合公司基本面情况,重点推荐烟台冰轮、雪人股份、大冷股份、汉钟精机。本文章由“中国制冷网http://www.zhilengwang.cn”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