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大力推进临沂市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近日,临沂市政府下发方案,要求凡新建公共建筑必须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同时在2010年采暖期前,所有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节能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
方案要求,凡新建公共建筑必须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新建居住和有条件的公共建筑必须执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自2010年起,所有县城和乡镇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作为墙体材料。到2011年,临沂全市建筑工程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率达到95%以上。
同时,要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10年采暖期前,临沂市完成既有居住建筑改造面积50万平方米,并且今后每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的3%以上。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公示、监测和节能改造。
2010年采暖期前,所有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节能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实行供热计量收费面积不低于427万平方米,占供热面积的26%。所有公共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全部实行按用热量收费。完成20公里蒸汽管网改水网工作。2011年采暖期前,完成50%即826万平方米居住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革任务,并实行按用热量收费。2012年采暖期前,完成全部居住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革任务,实行按用热量收费。
加大太阳能、光伏、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新建、改建、扩建12层及以下住宅以及宾馆、医院、学校洗浴场等热水消耗较多的公共建筑全部安装应用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系统。12层以上建筑应按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要求设计安装太阳能系统。到2011年,全市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占民用新建建筑面积比例30%以上,或不低于30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