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05年,我国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将有新的发展。在能源节约方面,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将降至2.2吨标准煤能耗有较大幅度降低,其中涉及建材行业的水泥、玻璃等主要产品平均能耗降低20%,建筑行业新建采暖居住建筑节能50%,新建公共建筑力争节能50% ;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率将达到60%,其中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粉煤灰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5%。这是国家经贸委日前印发的《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十五”规划》透露的信息。 《规划》进一步明确了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的发展重点和重大示范工程,涉及建材领域的有建筑节能技术、“三废”综合利用技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和绿色照明示范工程、矿区煤矸石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等。 建筑节能技术 重点发展门窗密封条、多层保温窗、外保温复合墙体、热量按户计量及控温、供热管网调节控制、热反射保温隔热、太阳能建筑、高效照明系统和计算机模拟等技术。 “三废”综合利用技术 重点发展大容量煤矸石发电技术,全煤矸石一次码烧生产空心砖技术,煤矸石代替黏土生产水泥生料技术,筑路、复垦和回填技术,高附加值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等。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 重点发展废橡胶、废塑料、废家电、废电脑、废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分选和处理的实用技术。 绿色照明示范工程 包括在2008年奥运会重点建设工程中推广经认证的高效节能照明系统;在各种建筑工程中开展大宗或政府采购,推行质量承诺,扩大优质照明电器产品的市场份额。 矿区煤矸石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在有条件的重点矿区,建设大容量煤矸石发电工程,利用煤矸石生产新型墙体建材工程和矿区复垦工程。 为保证发展重点和重大示范工程的顺利实施,国家将采取一系列政策与措施,首先是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落实政策,加快制定《节能法》配套法规,引导和规范用能行为;二是制定和实施能源效率标准和认证标识制度,规范节能产品市场;三是大力调整结构,促进结构节能和能源结构优化;四是推进技术进步,提高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的整体技术水平;五是研究制定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促进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的激励政策,建立能源价格预报制度,对能源消耗高、污染重的产品和设备课以重税,强制实施高耗能产品淘汰的政策;六是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推动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的新机制;七是加大信息、宣传和培训力度,组织好每年的“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增强全民的资源意识、环境意识和节能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