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价格听证会听证和专家论证委员会论证并报市政府批准,北京市民用供暖价格从2001年至2002年采暖期起适当上调。另外,北京市城市排水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该市的污水排污费上涨也是必然趋势。 据悉,为改善大气质量,北京市热力集团近年对所属的燃煤锅炉进行了燃气化改造。锅炉由燃煤型改为燃用天然气后,供热燃料成本加大,造成供热企业亏损,因此调整供热价格势在必行。 此次调整涉及的供暖费用增加主要由单位负担,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具体调整情况为:市热力集团公司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由每采暖季的每建筑平方米20元调整为24元,民用生活热水加热费由每吨2.5元调整为5元。燃油、燃气、电锅炉民用供暖价格由每采暖季的每建筑平方米28元调整为30元;燃煤锅炉平方米16元调整为16.5元;燃煤锅炉采暖季的每建筑平方米18元调整到19元。 另据此间媒体报道,“十五”期间,北京还要建成六座污水处理厂,目前已有两座动工。到2005年,北京市的城市污水处理率将达到85%以上。 北京市城市排水公司有关负责人指出,“由于本市对污水处理费的定价过低,因此,自收取以来,并没有引起广泛关注,甚至许多人不知道缴纳了污水处理费”。 据悉,今后该市将按照市场机制进行污水处理厂的融资、建设和管理,按照国际大都市排污费的收取标准,平均10吨收取15元至29元人民币,而北京现行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则为:居民0.4元/吨、工业0.8元/吨。 污水处理费调价前,也要通过听证会的评议。调价后的收入一并交到市财政,用于设施的建设与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