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我国将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解决边疆、海岛、偏远地区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用能问题。
预计到2005年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量将达到1300万吨标准煤,相当于减少近1000万吨碳的温室气体及60多万吨二氧化硫、烟尘的排放,为130万户边远地区农牧民提供近20万个就业岗位。
这期间的发展重点是太阳能光热利用、风力发电、生物质能高效利用和地热利用。预计到2005年,全国太阳热水器年生产能力将达1100万平方米,拥有量约6400万平方米,形成5到1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全国太阳光伏电池年生产能力达到15兆瓦,形成应用器件配套齐全的太阳光伏产业,累计拥有量达到53兆瓦;并网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20万千瓦,形成约15万到20万千瓦的设备制造能力;工业有机废水和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及生物质气化工程等高效利用方式形成近20亿立方米的燃气供应能力;地热采暖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