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近日通过了“2010环境:我们的未来由我们选择”的未来10年环境保护行动计划。根据这项计划,今后10年,在环境保护的问题上,欧盟将在5个方面作出科学而又具体的努力:气候的变化,多样化的生物环境,人类健康,自然资源的持续科学管理和垃圾科学处理。
欧盟在计划中确定了若干项具体措施。欧盟将带头执行《京都议定书》,并在2002年前批准这项涉及全世界环境保护的文件;向第三世界的国家提供旨在加强环境保护的专项补充贷款,以使这些国家能够具备持续进行环境保护的手段;欧盟将在2003年重新审定共同农业政策,其宗旨是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农业地区生态平衡和生物农业的发展,检查和改进涉及食品工业的环境保护;欧盟委员会提议在2005年以前建立“绿色能源”和“跨国界绿色地区”,制定城区环境保护区域,重点发展公共交通事业,以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制定一系列严格的具体措施以限制噪音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大海垃圾的排放。欧盟委员会要求各个成员国严格执行由欧盟制定的各项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以确保“2010环境:我们的未来由我们选择”的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得以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