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局长 解振华位委员: 经国务院批准,第十一次《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将于今年 11 月底在北京召开。国务院领导对大会的筹备工作十分重视,今天家宝副总理又亲自主持第一次组委会会议。在此之前、我们召开了组委会第一次联络员会议,讨论了组委会的运行机制、各部门职责分工和会议筹备工作方案等项工作。受组委会的委托,现我就缔约方会议的背景、中国保护臭氧层的工作情况、以及筹备工作的进展作一个简单的汇报,并请组委会对筹备工作方案和部门职责分工等事项予以审定。一、缔约方会议背景情况 臭氧层破坏,已经成为了全球普遍关注的环境焦点问题。为了保护臭氧层,国际社会分别于 1985 年和 1987 年制定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并在 1994 年的联合国大会上,将每年的 9 月 16 日定为国际保护大氧层日。
《蒙特利尔议定书》确定了全球保护臭氧层国际合作的框架,提出了受控物质和最终完全淘汰的时间表氟氯碳;发展中国家在 1999 年 7 月 1 日开始,将氟氯碳生产量和消费量冻结在 1995-1997 年三年平均水平,2010 年完全淘汰),并就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其制品的贸易、数据报送和违约处理程序等作出了规定,特别是建立了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承担《议定书》规定义务的多边基金机制4 亿美元),并提出了技术转让框架。目前《议定书》缔约方已有 168 个。《议定书》被许多国际组织和国家认为是国际合作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成功典范。
依照规程,《议定书》缔约方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内容是回顾和审议《议定书》的实施进展情况,对《议定书》做修正或调整。根据中国政府的建议,经第 10 次缔约方大会决定,1999 年的第 11 次缔约方大会将于 11 月 29 日王 12 月 3 日在中国北京举行。届时,将有《议定书》170 多个缔约方和观察员国家代表、具有观察员地位的国际组织代表、联合国专门和有关机构代表、与保护臭氧层关系密切的其他政府或政府间组织代表以及非政府组织代表共约 1000 人出席会议,预计其中有 60-70 名部长级代表。二、我国保护臭氧层工作的进展 中国于 1991 年 6 月加入了《蒙特利尔议定书》。近年来,我国在保护臭氧层的工作中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重要进展。
在国际合作和国际履约方面。我国积极参加了历次缔约方会议和有关国际会议,努力推动国际履约谈判,并向国际社会派送了多名国内专家,参与有关工作,维护了发展中国家利益。在我国积极倡议下,建立了《议定书》多边基金机制。我国与美国、德国、瑞典、加拿大,日本、丹麦、芬兰等国在保护臭氧层技术信息交流、生产线替代转换等方面开展了合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多边基金框架下,我国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工业与发展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世界银行等 4 个国际执行机构也已建立了正常的工作关系和工作程序。迄今为止,多边基金向我国 200 多个企业提供了约 2 亿美元的赠款;批准了 3 个行业的整体淘汰计划,获得赠款 2.19 亿美元行业 6200 万美元、汽车空调行业 770 万美元)。我国共获得 4.2 亿美元,约占目前基金总量的 40%。
在加强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