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系统技改工程操作规范
1. 目的:规范各工厂制冷系统技术革新、改造实施方案,使技改工程安全有序实施
2. 适用范围:各工厂的制冷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以及技改工程实施人员。
3.安全操作:
3.1成立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其成员应由熟悉本制冷系统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主管领导及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组成。
3.2改造方案的可行性研究:
制冷系统改造前要有充分的可行性研究,确保本制冷系统改造后,在节能、环保、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改善操作工工作环境等方面能得以体现。改造方案最终通过公司领导层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
3.3改造工程图纸的会审:
制冷系统改造前,必须由施工方提供具体施工图纸,并会同使用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图纸会审程序。
3.4开工前施工方案的具体论证:
3.4.1确定系统的抽空方案:
氨制冷安全技术规程中明文规定,制冷系统严禁在有氨及油、未抽空、未与大气接通的情况下焊接管道和设备、拆卸机器或附件阀门等,所以,更新改造系统施工前必须将该系统抽空后与大气接通。一般采用本系统工况较低的压缩机进行抽空,方案应明确说明抽空部位的阀门关闭和开启状态、抽空的时间、抽空制冷剂的去向,同时做好相关记录,最终根据系统压力等参数状态确定与大气串通时间。
3.4.2确定系统与大气接通方案:
首先由具有多年氨制冷工作经验、熟悉本制冷系统工艺、了解隐蔽设施状况的专业技术人员明确空气进口的位置,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安排专人维护放空现场秩序,疏导无关人员和车辆,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戒线;
(2)现场要备有足够的水源及抢救事故用的通风设施;
(3)操作人员必须佩戴专用防护用品:包括氧气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防毒衣,碱性过滤罐、防毒面具、橡胶防护手套;同时在机房或设备间附近便于索取的位置设置不少于两套的备用防护用具;
(4)现场不得单人进行操作,必须设一专人进行监护;
(5)放空点尽可能先选择该系统直接对着大气的阀门进行,如:压力表阀、排污阀等,待放空程序趋于稳定后再打开其它空气进口。
3.4.3制冷系统改造施工方案实施:
改造方案必须由项目组、制冷车间、施工方、工厂安全监督等部门共同审核通过,并经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工。
3.5改造过程中注意事项:
3.5.1必须选择具备制冷设备及管道安装资质的队伍来施工;
3.5.2安装队伍施工前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并办理相关开工手续;
3.5.3因为旧的设备或管道中可能积存一定的润滑油,切割焊接管道时施工现场必须配置防火器具;
3.5.4动用电气焊、割作业时,需提前向相关部门做好申报工作;
3.5.5更新改造过程中进行一定的专业监理;
3.5.6改造工程结束后,必须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相关监督检验报告及压力容器使用证等;
3.5.7待使用证全部办理好后方可正式使用该系统设备。
3.6制冷系统改造工程的验收
改造工程的验收是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工厂应严格按照《冷饮事业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及相关规范组织好工程的验收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整改,工程是否通过验收直接关系到制冷系统是否安全正常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