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莱芜市共统计冷库389家,检查承储冷冻肉的冷库18家,尚未发现来源不明的冷冻肉品。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坚决打击走私冷冻肉品违法行为。
据介绍,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关于打击走私冷冻肉维护食品安全的通告》要求,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开展冷库排查,逐户检查2014年以来冷库承储肉品来源、数量和销售流向,重点检查供货方资质证明是否合法、是否具有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材料等。
检查中,向冷库负责人宣讲《通告》要求,不得承储、购买和销售来源不明冷冻肉品,曾有相关情况的,要在7月底前向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动报告,拒不报告或瞒报的,一经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
与此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入出库数量与记录不符、来源及销售去向不明、编造篡改相关记录的,依法依规严肃实施处罚。涉嫌走私犯罪的,及时将线索向海关和公安部门通报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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