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
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13日(周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下午15:00至2014年5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形式
3、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公司董事长黄小平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23,797,8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1441%。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8,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403%。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股份123,886,7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1845%。
公司董事潘国平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公司其余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同意123,886,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同意123,886,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为:同意123,886,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为:同意123,886,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123,886,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14年银行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123,886,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123,886,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律师见证情况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居建平律师、张红叶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4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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